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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公告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直属分局 日期: 2007-10-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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